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 风电场建、构筑物修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江苏)风电 风电场建、构筑物修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412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江苏公司陆上现有6个风电场,分别为弶港风电场、蹲门风电场、方南风电场、射阳风电场、当涂风电场、睢宁风电场,装机容量1002.6MW, 本次采购主要为各风电场的风机检修道路及建筑物修缮项目。弶港风电场、蹲门风电场、方南风电场属于国华(江苏)风电 ,射阳风电场属于国华(射阳)风电场,当涂风电场属于国华(当涂)新能源 ,睢宁风电场属于(睢宁)新能源 ,招标完成后,中标人将分别与各公司分别签订协议。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弶港风电场、方南风电场、蹲门风电场、射阳风电场、当涂风电场、睢宁风电场的风机检修道路及建、构筑物修缮,包括屋面防水、墙体粉刷、窗户更换、平台割草、站内绿化等。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1.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或维修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每份合同金额至少200万元以上,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乙双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近期至少在本单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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