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021-2023年度中大型公务车辆交通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021-2023年度中大型公务车辆交通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车辆服务:租赁全新大巴2辆,全新中巴1辆;‚司机服务;ƒ车辆运营部分费用(除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外的其他全部运营费用)。
2.1.2服务期限:3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内道路运输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至少具有市际包车客运的运营许可;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3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汽车租赁合同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5 17: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