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航发南方工业 501中心振动落砂及烘芯废气治理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501中心振动落砂及烘芯废气治理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和纸质投标同时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623-2174N1101100
2.2 项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所有的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土建等均由中标方负责,并负责拆除相关旧设备。投标方应详细踏勘招标方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现状,确定实施方案,投标方对不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和生产设施运行情况而造成的损失负全责;
2.4实施周期:项目建设周期4个月;
2.5 交货/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方应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有静电除尘、VOCS废气治理工程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监测报告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
(2)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项的任一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潜在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将
标书款指定账户:
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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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