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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呼吸机)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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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呼吸机)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1日

 

 

湘乡市人民医院湘乡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呼吸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1】56号

3、采购代理编号:0623-2181N1107009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呼吸机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台

791400

791400

5000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或删除以下内容)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接受(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型号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在湘潭市 网站( )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 网上发布。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 网上下载/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者保证保险。

2.1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 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2.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仅以湘潭市 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为准。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7月 02 日 14 时30 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 07月 02 日14 时 30分。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湘潭市 开标室(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不需提供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 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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