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射阳县
1. 招标条件
本射阳海上南区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000MW范围:对项目工程开展海洋环境现状调查,通过对海洋环境现状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海域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渔业资源等状况,为海域使用论证和项目环境评价提供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海域环境现状数据,为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依据,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期和试运行期跟踪监测提供本底对照参考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3.2.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复印件(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9日9:00起至2021 年7月1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