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GA-202107SZ-01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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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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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公-安县城南绿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一期)61#路、滨湖路、滨江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103-421022-04-01-9199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安业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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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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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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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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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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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完成公-安县城南绿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一期)61#路、滨湖路、滨江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不含绿化工程),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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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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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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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未明确相关内容,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和规模(即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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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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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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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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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3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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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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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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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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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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