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1)本项目K0+000-K14+600段维持老路设计标准建设,K14+600-K20+110段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20.110公里;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小桥涵路基1/50、大中桥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K0+000-K14+600段设计速度维持老路设计标准建设,K14+600-K20+110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K0+000-K14+600段路基宽8.5米,K14+600-K19+480段路基宽10米,K19+480-K20+110段路基宽25米,其他技术指导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路基、路面:①老路加宽段为对老路水泥面板冲压破碎做底基层,再加铺结构层,结构层与主路路面一致,新老路搭接处铺设2米宽土工格栅;②K0+000-K14+600路段为4cm厚的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砼上面层+6cm厚的AC-20C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1cm厚的下封层及透层+18cm厚的水泥稳定级配碎石(4.5Mp)上基层+18cm厚的水泥稳定级配碎石(3.5Mp)下基层+20cm厚的级配碎石底基层;③K14+600-K19+480段为4cm厚的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砼上面层+6cm厚的AC-20C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1cm厚的下封层及透层+18cm厚的水泥稳定级配碎石(4.5Mp)上基层+20cm厚的水泥稳定级配碎石(3.5Mp)下基层+20cm厚的级配碎石底基层。
(3)桥梁、涵洞:全线设计桥梁190米/8座(中桥34米/1座、小桥156米/7座);涵洞1285.92米/104道(圆管涵1176米/95道、盖板涵109.92米/9道);线位圆管涵238米。
2.2项目投资:约152732974元
2.3建设
2.4工程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且符合设计要求。
2.5主要技术标准:其他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6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计划于2021年8月开工,2023年1月完工,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8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5年内(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至少一个单项不少于20公里,且合同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业绩(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同时投标人应列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至2020年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均评定为主体二类 A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无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帐户许可证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须附上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信息资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主要人员:10分
评标价:50 分
财务能力:5分
资质:5分
业绩:5 分
履约信誉: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和低于控制价90%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B)/2
式中:A为招标控制价;
B为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 值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2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
2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1.2-2分
合理化建议
4分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2.4-4分
2.2.4(2)
主要人员
10 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具有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加 2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具有路桥类高级职称加 2分。
2.2.4(3)
评标价
5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E1=0.4;E2=0.2。
2.2.4(4)
其他因素
财务能力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近三年年均营业总收入在1500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10000万元(尾数不计)加1分。最高得5分。
业绩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5分。最高得5分。
资质
5分
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得5分。
履约信誉
5分
1、江西省连续二年(含)以上(2018、2019、2020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得 5分;
2、江西省只有一年(2018、2019、2020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得3分;
3、江西省连续三年(2018、2019、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的得 1分;
4、评定为其他级别不得分;
5、企业未经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按“B”级认定,其他情况按零分处理。
6、信用评价结果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发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网络截图等证明材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