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山东公司菏泽电厂粉煤灰、炉渣排放系统委托运营管理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菏泽电厂粉煤灰、炉渣排放系统委托运营管理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60437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家能源菏泽发电 招标粉煤灰、炉渣排放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三年);国家能源菏泽发电 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负责菏泽电厂一、二、二期三期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其中一期(山东菏泽发电厂)2×125MW燃煤机组,二期(山东电力 菏泽发电运营 )2×300MW燃煤机组,二期三期(国家能源菏泽发电 )工程安装2×330MW热电联产机组。现有装机容量1510MW。电站距离济南市260公里,距离菏泽市10公里,交通方便。
国家能源菏泽发电 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和山东电力 菏泽发电运营 2×300MW燃煤发电机组,每年产生约64万吨粉煤灰、12万吨炉渣,粉煤灰和炉渣都可以作为建筑材料销售。为进一步规范粉煤灰、炉渣管理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决定将粉煤灰、炉渣排放运营管理委托给有能力的公司。
2.2其他:服务期限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辅助系统粉煤灰或炉渣排放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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