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澜沧江TB水电站库区建设用地报批技术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云南省 迪庆州维西县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建设用地获得批复,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 招标规模:云南澜沧江TB水电站库区建设用地涉及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电站于2017年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已获得电站地灾备案、矿压批复、使用林地批复及社保意见,耕地占补已委托维西县人民政府落实。 电站库区建设用地涉及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白济汛乡、康普乡、攀田阁乡、叶枝镇和中路乡,拟征收土地2725.9187公顷,其中农用地1628.0253公顷(耕地562.7969公顷、园地28.0442公顷;林地852.2162公顷;其它农用地184.968公顷),建设用地123.3534公顷,未利用地974.54公顷。
2.4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云南省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最新的建设用地报批政策和程序,完成电站库区征地涉及迪庆州、维西县人民政府及相应自然资源局开展用地报批所需材料的组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组织召开听证会、办理补偿登记以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前期工作;根据政策要求,开展库区占用耕地现场实地踏勘论证;完成报件材料在省、州、县三级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的报审工作,直到审查通过;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电站库区建设用地报件材料报送至国家自然资源部,跟踪、协调审查进度,完成相关补正工作,于2021年12月前完成电站库区建设用地批复工作。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澜沧江TB水电站库区建设用地报批技术服务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要求,已完成或正在开展3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经理应具备高级职称且完成过5项及以上报自然资源部项目的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14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7月20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