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
贵港市“贵港东”高速连线及北环路沿线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GG2021-G2-027-GXZD)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贵港东”高速路出口及北环路沿线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贵港市“贵港东”高速路出口及北环路沿线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贵港市“贵港东”高速路出口及北环路沿线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的批复、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贵港市“贵港东”高速连线及北环路沿线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港北发改投资[2021]93号、港北发改投资[2021]99号、港北发改投资[2021]116号;2104-450802-04-01-400548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福贵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融资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R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
建设规模: 改造房屋1561栋,内容包括增加坡屋面、外墙面清洁及真石漆喷涂;使用合理化改造、对房屋部分内容整修、现有构件保留性翻新、轻度改造及美化,对危旧门窗拆改、更替性拆除或修形和补砌等。
本项目(R估算价□概算价): 4760.17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为49.8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710.3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0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2.2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本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①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和中级以上职称或②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和中级以上职称或③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3.2.2项目设计负责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 7 月 16 日 8 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贵港市 平台 ( :9005/)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8 月 16 日 9 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 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施工费的20%,设计费的30%。
6.1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
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后30 天内支付到审定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预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确认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付清。
6.2 设计费支付方式:
完成合同约定设计且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设计费的95%;项目审计结算后支付至总设计费的100%。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ggjy.gxgg.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