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港口区新华幼儿园室外环境景观工程已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防城港市港口区新华幼儿园室外环境景观工程备案证明(2017-450602-82-03-001930)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新华幼儿教育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KWPDA3G2021672
项目
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排水工程、硬质铺装、绿化工程、配套景观建筑小品等附属工程。
合同估算价:261.73万元
要求工期:75日历天,定额工期75日历天
招标范围:排水工程、硬质铺装、绿化工程、配套景观建筑小品等附属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于2021年7月15日—2021年7月23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到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由拟投入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⑴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复印件;(2) 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1年8月4日10时00分 ,地点为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康晨小区A22-A23栋一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