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仪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为昆明市儿童医院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仪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53A0062100132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预计使用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 |
最高限价-单价 |
1 |
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耗材 |
2000 |
人·份 |
12.00 |
60元/人份 |
2 |
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仪 |
1 |
台 |
0.08 |
800元/台 |
注:1)上述“年预计使用数量”为暂估数量,以实际发生的使用数量为准;按中标单位所报的各项单价与招标人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且不超最高限价总价。
2)★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的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交货
2.3交货时间要求:1)检测仪(含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30日内;2)耗材:在接到招标人采购需求计划后7日内供货。
2.4 资格审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质保期:检测仪质保期不少于两年,耗材不得提供效期近6个月内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项要求);
3.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若因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而不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开标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5本次招标不接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办公楼507室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6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西园北路与人民西路交叉路口), 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