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5MW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费县发电有限公司厂区25.55MW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费县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费县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费县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光伏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费县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厂厂内,本期项目总计规划25.5528MWp,占地约合502.2亩。
本项目包括 1 个包,招标范围是实际功率不低于25.5528MWp,单晶双面双玻半片540Wp太阳能电池组件(47320块)、配套组件串接插头、配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培训、安装指导、功能实现,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保修工作等,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其他: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交货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国家能源费县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厂厂内。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35Wp≤组件功率≤545Wp)光伏组件20MW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如合同扫描件不能含盖以上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认证证书(CQC或CGC或TUV)。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23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