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公司2021年基建第一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83417)开标前澄清汇总回复
各投标
现对“云南电网公司2021年基建第一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83417)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开标前澄清汇总回复,内容如下:
序号 | 标的 | 需澄清问题 | 答复 |
1 | 标02 | 招标文件中提及:标02 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1 个包,各投标单位需在投标函中注明中标的标段优选顺序。但投标函格式中未提供可填写位置。请问“注明中标的标段优选顺序”信息是否可填写在落款日期的下方? | 标02,请在“投标函”落款日期的下方注明中标分包优选顺序。 |
2 | 标02 |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附件1技术规范书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格式为准? | 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
3 | 标02 | 标02:2021年-2022年质量检测、监测项目服务。根据本次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中“专用资格要求”(标0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但因2014年贵州省政府决定下放部分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即省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155号)。其中规定:《省关于取消和调整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14年6月30日省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经审核,省决定取消和调整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0项,下放和部分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21项4项,合并39项行政审批项目为15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地、各有关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既要防止变相继续实施行政审批,也要防止出现理真空。对下放理层级的行政审接机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防止工作脱节;承接机关要逐项梳理,明确承接机构。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扎实做好各项承接准备工作。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政府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权限内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审批”和“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含食品检验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原实施机关为“省质监局”,下放后的实施机关为“市(州)省直管县(市)质检部门”。所以2014年8月以后,贵州省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均由“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我公司原资质认定证书(CMA)为“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有效期至2013年06月22日),续证后,我公司资质认定证书(CMA)就由“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了。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现在的CMA认证合格证书虽然是“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也应该满足本次投标要求的“专用资格要求”。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另由于本次项目建设地点均位于云南省境内,需执行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根据《云南省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技术规程》(DBJ53/T-50-2013)条文说明“3.1.3 本条规定了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签定检测合同。因结构实体质量影响工程的结构安全,所以参与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除应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测资质外,还应具备相应检测资格,检测资格的确认标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依据上述要求,投标单位需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测资质。 |
云南
2021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