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汕头电厂2号GGH提效优化改造工程招标人为 (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汕头电厂2号GGH提效优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汕头电厂2号GGH提效优化改造工程 。
2.2建设地点: (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
2.3招标范围: 汕头电厂2号机组脱硫系统的烟气换热器GGH的节能提效、优化改造、修复改造工程。具体内容:提供2号烟气换热器(GGH)的换热元件的技术改造、材料制造、供货及现场改造安装工作。包括三向密封组件的提供及更换施工和调整;按计划进行的GGH转子格仓及支撑的变更改造改造和现场施工;更换修复密封风机及其管路;GGH内部破损基体修复和表面玻璃鳞片的全面制作;传动机构的解体检修;根据本次节能提效改造及优化的特点,配合电厂完成两项创新、节能、提效方面的专利申请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10月开始施工,45天(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计)。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一级、承修一级、承试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至少2项空预器改造或GGH改造(含换热元件更换)的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及业主联系方式。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无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19日9时00分至2021年7月24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