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乾和家园A区、B区)项目绿化、管网等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周口市东新区罗庄棚户区改造(乾和家园A区、B区)项目绿化、管网等工程
2.2项目地点:河南省周口市
2.3招标范围:
景观绿化及路灯所需的全部人工、机械、材料等全部内容;包含施工范围内的各种实验、检验(甲供材料实验费除外,但分包人应配合总承包人进行送检实验)费用。工程资料管理由分包方负责编制、填报并接受总承包方技术部门的监督管理。
a、绿化部分:绿化地整理,苗木购买运输种植、死亡苗木的更换补种养护时间满足主合同要求要求。
b、路灯部分:预埋过路管、路灯基础、灯杆及光源、总承包人配电箱到分包配电箱的电线电缆及相应固定电线电缆措施、分包配电箱到路灯的电线电缆及景观绿化图纸其他内容。
c、道路硬化:道路硬化及地面铺装及景观绿化图纸其他内容。
d、管网: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及附属设施。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此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且提供近一年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为本项目配备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投标人2018年1月至今承建过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关键页)
3.7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挂靠单位。一旦中标,合同的签订必须是企业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7-15 09:00——2021-07-21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