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海南自贸港运营中心项目概念设计方案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海南自贸港运营中心项目概念设计方案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447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情况介绍
海南自贸港运营中心项目,是贯彻落实海南省政府与《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内容,也是设立海南区域总部,统筹驻琼企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具体体现。国能置业(海南) 拟在海口江东新区建设海南自贸港运营中心项目,满足驻琼企业办公、协调相关产业运营需求,根据工作需要,拟开展概念方案设计服务及概念方案设计服务中选后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招标。
2.1.2项目规模
项目占地35.12亩(23415平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0﹪。与之毗邻的39.21亩土地全部做园林景观设计,此部分景观园林面积不增加项目绿地率。详见附图。
功能分区:地下一层。地上分为三部分功能区,其中两个办公区,一个会议活动区。
办公楼总停车数量:200-300个,地下停车库设置访客专用停车区与业主停车区分开管理。地下停车区有电梯直达办公区和会议活动区;地上停车位要求以园林景观做车辆遮阳。
与之毗邻的39.21亩(面积262141平米)全部做绿化园林景观布置,距离运营中心用地红线20米范围内做不限于景观水系为主的景观设计(包含灯光、背景音乐等设计),超过20米范围主要做绿化设计。
2.1.3服务周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在概念设计方案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由中标人在7日内完成。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的单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0㎡及以上的办公楼(公共建筑)设计项目3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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