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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21     浏览:0    
核心提示: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格尔木浙新能乌图美仁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内,场址面积约为85.04hm2。本项目场址平均海拔约3000m,地势较为平坦开阔,起伏不大。场址距北侧S303省道约13公里,交通便利。最终以2回35kV集电线路就近接入配套基础设施所提供的变电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主管部门的接入系统报告审准。
 
本工程总装机容量为直流侧57.5MWp,交流侧50MW,拟采用高效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安装方式采用固定可调式。光伏场区采用分散逆变、一级升压、集中并网方案。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拟选用54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共计106496块,拟选用3125kW箱逆变一体机16台。太阳能电池组件经日光照射后,形成低压直流电。电池组件串联后的直流电送至箱逆变一体机,逆变后的三相交流电引至升压变压器(箱式升压变电站)。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的为完成格尔木浙新能乌图美仁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的所有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检验、验收及手续办理工作。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施工前期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工程一切险,光伏场区施工场内地下管网勘察,消防报审,进场道路开通,施工临时性水源、电源及相关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环境维护工程建设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有),征地手续办理及协调(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征地费用招标人负责承担,投标人负责办理及协调工作)、租地(建设期临时租地)、土地的各类补偿(含水土保持补偿费)、光伏场区附着物(含地上、地下)拆迁及赔偿或搬移、协调施工中的阻工等问题、所有验收相关工作。
 
(2)勘测、设计:完成整个工程项目光伏方阵区土建施工、设备安装、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光伏方阵区:支架基础及安装、箱变基础及安装、逆变器基础及安装、汇流箱基础及安装、组件安装、场区防雷接地装置安装、汇流电缆敷设等。确保光伏场区并网发电所必须的配套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会审及竣工图编制等;完成相关设计接口协调配合、设计评审、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及现场设计代表等服务。测量和地勘工作已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完成,投标人可使用,但招标人不就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任何责任,是否需要复测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设备和材料采购: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编制技术规范书并经招标人审定,完成所有光伏区设备、光伏场电缆、光缆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和管理及配合调试。
 
(4)土建、安装、调试:场内外所有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光伏场区支架、箱变、逆变器、汇流箱基础及配套设施基础施工和防腐等内容)、建筑安装、施工、试验及调试;场区道路(含光伏阵列间的检修道路)、场区防洪及其设施、边界围栏、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的配置等附属工程;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满足项目验收条件,以及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5)工程协调与服务:负责办理所有设计审批备案及办理开工手续,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策处理相关事宜;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为招标人办理并网验收、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能质量检测、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归档等手续;办理消防验收、环评验收、水保验收、安评验收、职业卫生验收、防雷验收、档案达标验收、整体启动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6)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水保、防洪、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国网海西州电力公司、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电力建设质量监督和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等验收和规定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确保取得各项合法合规手续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投标人负责)。
 
(7)试运行、达标投产:移交前的试运行工作以及浙能集团基建工程达标投产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8)本项目拟由两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初开110kV升压站,根据园区统一部署,初开110kV升压站由代建单位统一建设,由业主单位支付建设分摊费,因此本项目110kV升压站与光伏场区分界面为:
 
一次部分:光伏场至升压站35kV开关柜下桩头(含电缆终端)为止,属于光伏场设计范围。
 
二次部分:光伏场光缆至升压站光纤环网交换机屏(含屏柜、光配线架、交换机、纵向加密、防火墙等),属于光伏场设计范围。
 
主要包括光伏场电气设计(含光伏场光伏组件、直流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等电气设备安装、光伏场电气设备间电缆敷设、光伏场内防雷接地、光伏场内视频监控、光纤接线等)。
 
光伏场视频监控:包含光伏场16个室外摄像头、防护罩、立杆、线缆、辅材等,含视频监控主机屏(含屏柜、图像处理单元、硬盘、转换器等),含后台监控一套(服务器、显示器、键盘、鼠标等),光伏场监控系统与升压站监控系统分开,光伏场单独配置。
 
光伏场光纤接线:随35kV集电线路同沟敷设光缆至升压站内光伏区光纤环网交换机屏光配架。
 
光伏场设计范围包括环境检测仪(含气象站)。
 
升压站内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功率预测、调度自动化、计量系统、有功无功控制系统、通信系统、调度数据网等均由升压站站内统一考虑。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8月11日开工。
 
计划并网发电日期:2021年11月30日前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00%并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以下三条须同时满足)
 
(1)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必须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业绩:近三年(2018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50MW及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投运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以及体现项目经理身份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并网验收证明材料或投产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从2018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 项单个项目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资料(验收表或接收单)复印件。
 
3.4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两年无亏损,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内,不存在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7日至2021年07月21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3:30到17:30购买招标文件。

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07-20 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格尔木浙新能乌图美仁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内,场址面积约为85.04hm2。本项目场址平均海拔约3000m,地势较为平坦开阔,起伏不大。场址距北侧S303省道约13公里,交通便利。最终以2回35kV集电线路就近接入配套基础设施所提供的变电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主管部门的接入系统报告审准。
 
本工程总装机容量为直流侧57.5MWp,交流侧50MW,拟采用高效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安装方式采用固定可调式。光伏场区采用分散逆变、一级升压、集中并网方案。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拟选用54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共计106496块,拟选用3125kW箱逆变一体机16台。太阳能电池组件经日光照射后,形成低压直流电。电池组件串联后的直流电送至箱逆变一体机,逆变后的三相交流电引至升压变压器(箱式升压变电站)。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的为完成格尔木浙新能乌图美仁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的所有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检验、验收及手续办理工作。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施工前期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工程一切险,光伏场区施工场内地下管网勘察,消防报审,进场道路开通,施工临时性水源、电源及相关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环境维护工程建设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有),征地手续办理及协调(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征地费用招标人负责承担,投标人负责办理及协调工作)、租地(建设期临时租地)、土地的各类补偿(含水土保持补偿费)、光伏场区附着物(含地上、地下)拆迁及赔偿或搬移、协调施工中的阻工等问题、所有验收相关工作。
 
(2)勘测、设计:完成整个工程项目光伏方阵区土建施工、设备安装、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光伏方阵区:支架基础及安装、箱变基础及安装、逆变器基础及安装、汇流箱基础及安装、组件安装、场区防雷接地装置安装、汇流电缆敷设等。确保光伏场区并网发电所必须的配套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会审及竣工图编制等;完成相关设计接口协调配合、设计评审、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及现场设计代表等服务。测量和地勘工作已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完成,投标人可使用,但招标人不就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任何责任,是否需要复测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设备和材料采购: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编制技术规范书并经招标人审定,完成所有光伏区设备、光伏场电缆、光缆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和管理及配合调试。
 
(4)土建、安装、调试:场内外所有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光伏场区支架、箱变、逆变器、汇流箱基础及配套设施基础施工和防腐等内容)、建筑安装、施工、试验及调试;场区道路(含光伏阵列间的检修道路)、场区防洪及其设施、边界围栏、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的配置等附属工程;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满足项目验收条件,以及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5)工程协调与服务:负责办理所有设计审批备案及办理开工手续,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策处理相关事宜;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为招标人办理并网验收、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能质量检测、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归档等手续;办理消防验收、环评验收、水保验收、安评验收、职业卫生验收、防雷验收、档案达标验收、整体启动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6)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水保、防洪、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国网海西州电力公司、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电力建设质量监督和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等验收和规定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确保取得各项合法合规手续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投标人负责)。
 
(7)试运行、达标投产:移交前的试运行工作以及浙能集团基建工程达标投产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8)本项目拟由两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初开110kV升压站,根据园区统一部署,初开110kV升压站由代建单位统一建设,由业主单位支付建设分摊费,因此本项目110kV升压站与光伏场区分界面为:
 
一次部分:光伏场至升压站35kV开关柜下桩头(含电缆终端)为止,属于光伏场设计范围。
 
二次部分:光伏场光缆至升压站光纤环网交换机屏(含屏柜、光配线架、交换机、纵向加密、防火墙等),属于光伏场设计范围。
 
主要包括光伏场电气设计(含光伏场光伏组件、直流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等电气设备安装、光伏场电气设备间电缆敷设、光伏场内防雷接地、光伏场内视频监控、光纤接线等)。
 
光伏场视频监控:包含光伏场16个室外摄像头、防护罩、立杆、线缆、辅材等,含视频监控主机屏(含屏柜、图像处理单元、硬盘、转换器等),含后台监控一套(服务器、显示器、键盘、鼠标等),光伏场监控系统与升压站监控系统分开,光伏场单独配置。
 
光伏场光纤接线:随35kV集电线路同沟敷设光缆至升压站内光伏区光纤环网交换机屏光配架。
 
光伏场设计范围包括环境检测仪(含气象站)。
 
升压站内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功率预测、调度自动化、计量系统、有功无功控制系统、通信系统、调度数据网等均由升压站站内统一考虑。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8月11日开工。
 
计划并网发电日期:2021年11月30日前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00%并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以下三条须同时满足)
 
(1)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必须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业绩:近三年(2018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50MW及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投运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以及体现项目经理身份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并网验收证明材料或投产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从2018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 项单个项目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资料(验收表或接收单)复印件。
 
3.4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两年无亏损,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内,不存在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7日至2021年07月21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3:30到17:30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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