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盖州公司一套华锐机组89叶片采购【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盖州公司一套华锐机组89叶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 盖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2 工期:具体已招标方通知为准
2.3 招标规模:详见文件
2.4 招标范围: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盖州公司一套华锐机组89叶片采购(1.5MW华锐SL1500/89机型配套叶片)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盖州公司一套华锐机组89叶片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盖州公司一套华锐机组89叶片采购标段包1
(1)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盖州公司一套华锐机组89叶片采购标段包1
(1) (a)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本标段内容)
(b)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c)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授权文件。
(2) 具有设计、制造,或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5) (a)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b)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c)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6) (d)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e)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f)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21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7月28日 17时00分止。
标书金额: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