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显示器商城铺货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电子商务中心E购商城IT专区电脑显示器商城铺货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项目单位为:物资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e购商城是的B2B垂直自营电商平台,设有电力、煤炭、运输、化工、新能源、IT等多个业务领域的物资采购,服务于近1400多家单位,商城年采购金额超50亿元,各知名品牌纷纷入驻商城;员工大集是员工内购平台,服务对象为集团内部员工。为继续丰富以上两个平台的商品品类,满足各单位和员工的采购需求,本项目对电脑显示器商品进行招标采购,形成框架协议,协议期12个月,协议签订后,将协议清单产品在e购商城和员工大集铺货销售。
本次招标项目采购的商品为电脑显示器。本次所采购设备的最终用户为所属各子分公司及集团所属内部员工,双方采用“框架合同+实时订单”模式,当最终用户有实际需求时,在平台下单,卖方在平台进行订单确认并按订单组织供货。本次项目参与报价的报价人为原厂商,后续采购人与原厂商直接签订供货合同。原厂商为实现销售、售后等服务需指定代理商的,采购人应与原厂商和代理商签订三方协议。
2.1.2 招标范围:电脑显示器,总量约600台。
2.1.3其他:本次招标采购为办公电脑框架协议采购,目的是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合格供货商,后续由物资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将中标人的相关产品在“e购商城”的《IT专区》进行铺货展示,并进行电商化销售。供货商将按照“长协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和实际下单情况与集团内相关企业实施供货和结算。
2.2其他:见第一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为同时具备所投产品设计、研发能力的品牌原厂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份包含电脑显示器的自有品牌产品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内),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并提供对应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原厂直签合同或代理、经销的品牌合同均可);
【4】信誉要求: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2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