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化粪池清运及综合处置专业化外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4721,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简称:煤制油)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公司,隶属于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总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500万吨。经过数年艰苦努力,第一条生产线于2008年12月30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目前煤制油设有煤液化生产中心、煤气化生产中心、环保储运生产中心、间接液化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等五个生产中心以及供销中心、质检中心、消防气防中心等三个直属单位。
(2)招标范围: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宿舍区、厂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清运、综合处置及化粪池淸疏。包括:垃圾桶配置(按垃圾分类要求)、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收储拉运、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置、隔油池及化粪池淸疏、污水提升池清淤、粪污油污运输和处理及污水管网疏通。
2.2其他:(1)项目服务期:2021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合同有效期3年。
(2)项目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自行处理污水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处理污水的,须提供委托协议(委托期限须大于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实际处理单位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3)投标人自行处理生活垃圾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处理厂环评批复、垃圾处理厂环保验收文件;若委托第三方处理生活垃圾的,须提供委托协议(委托期限须大于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实际处理单位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处理厂环评批复、垃圾处理厂环保验收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28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0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