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岭镇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联合村地块
公开选择合作企业公告
(项目编号:CZ2021-0869)
经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 批准,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经济联合社 (以下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交易发起人”)委托 对 狮岭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联合村地块 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
(二)项目
(三)项目片区居民情况:联合村涉及村户籍约1130户,人口约5722人。
(四)项目土地房屋现状:
总用地面积(可经营净用地面积) |
改造范围内总用地面积13.84公顷(可经营净用地面积约7.51公顷) |
现状房屋建筑面积 |
改造范围内现状建筑总量为8.22万平方米 |
规划建设面积 |
改造范围内规划建设总量为31.92万平方米 |
改造方式 |
采取村级工业园“工改工”、“工改商”改造模式,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本项目用地经完善有关手续后,采用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及相关规划要求拆除重建实施改造。 |
改造成本 |
约20.51亿元人民币(以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
(五)项目改造规划条件:
可经营净用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 (公顷) |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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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公顷 |
工业 |
3.77 |
15.0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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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3.75 |
16.84万 |
公寓面积不得高于30%(即5万平方米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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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工业4.0,商业4.5 |
建筑限高(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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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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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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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改造范围内配建 2.改造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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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改造规划条件:以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七)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经济联合社已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村六一、六二、白池塘等三个经济合作社签订《狮岭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联合村地块改造框架协议》。
二、合作项目内容
(一)本项目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合作企业确定为竞得人,负责对交易发起人提供的村级工业园项目进行 全面 改造,改造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本项目用地经完善有关手续后,采用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及相关规划要求拆除重建实施改造。
(二)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约为 20.51亿元(以政府最终批复为准),竞得人须按照 政府批复及招商文件的 规定,将复建安置资金存于本项目属地镇(街)、交易发起人、竞得人及监控银行四方监管账户。相关不动产权转让等行为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准要求执行。本项目由竞得人负责所有改造成本及资金投入,竞得人自行承担开发经营风险和享有应得的收益。
(三)交易发起人应协助竞得人办理项目报批等手续。
(四)本项目改造采取全面改造方式,交易发起人提供净地后,竞得人对项目一期联合村地块进行村级工业园改造开发,同时,根据经批复的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交易发起人及改造范围内相关权属人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享有拆迁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不承担开发经营风险。
(五)交易发起人协助竞得人办理集体用地转国有用地有关申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改造方案、规划、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审批手续。
(六)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竞得人享有项目一期范围内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 50 %(8.42万平方米)的40年的使用权(所有权仍归交易发起人所有)或所有权(由竞得人自主决定)、工业(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100%(15.08万平方米)的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交易发起人享有项目一期范围内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 50 %(8.42万平方米)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
(七)竞得人租赁交易发起人所得商业物业,租赁期20年(自项目商业地块竣工之日起),每年租金不少于2400万元,其中自租赁之日起预交2年租金至交易发起人指定账户。
(八)本项目物业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费用由各权属主体各自承担,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
(一)申请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以验资报告为准,银行信用记录良好;
(二)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在广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也不存在工程烂尾等情况,并出具相关承诺文件;
(三)申请企业应提交50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交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交易保证金账户。对于竞得的交易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本项目属地镇(街)、交易发起人、竞得人及监控银行四方监管账户;对于未竞得的交易申请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发起人将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金及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项目联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 。
(四)其他条件:
1.竞得人必须在取得《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竞得人必须在上述《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已提交的5000万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改造范围内建筑物启动拆除之前10日内,再转为复建安置资金,转入复建安置资金监管账户,作为复建安置资金的保障;
3.竞得人应在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30日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合作公司,并在广州市花都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竞得人须自合作公司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2亿元人民币存于合作公司账户,用于保障项目建设工作。
4.在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引入作为合作企业:
(一)在2016年1月1日后通过政府组织公开出让方式竞得我区商业(面积50亩以上)或者住宅用地;
(二)在2018年9月1日后报名参与政府组织的我区商业(面积50亩以上)或者住宅用地公开出让活动,并进行报价竞拍。
5.本项目属地镇(街)、村集体等单位垫付的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数据调查费、基础数据核查费、片区策划方案费用、实施方案编制费、土地勘测定界费、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环境调查费、洪涝安全评估费,以及项目一期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和道路建设成本等。前期费用金额218万元(最终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由本次招商选定的竞得人在签订《合作协议》且项目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内归垫给相关单位;
6.竞得人在竞得项目后须对改造范围内集体物业收益进行保障,直至集体物业复建完成并交付给村、社、队使用为止(具体保障条约由竞得人与交易发起人协商签订);
7.竞得人在项目中标之日起1个月内开拆,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拆完,中标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8个月完成工业地块竣工验收,开工之日起24个月完成商业地块竣工验收;
8.竞得人须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的相关招商项目准入政策文件要求,承诺导入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与改造地块相匹配的产业(时尚智造、化妆品、医疗美容等);年纳税额不低于16万元/亩*年,并与狮岭镇政府签定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9.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解释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10.本项目 接代理协议2.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GZZF、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doc)
3.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信息登记(信用档案)办事指引
4. 关于 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
5.广州 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
6.质疑函范本(模板).doc
其它附件:
基础数据调查成果.rar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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