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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配套工程设计(GGZC2021-G3-02104-GXZD)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配套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贵发改投资【2021】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GZC2021-G3-02104-GXZD
报建号(如有): /
建设
项目投资估算:5359.1万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零叁佰元整(¥1140300.00)
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定额期限50日历天;其中,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日历天)完成总平规划方案设计;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④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后,20天内(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概算编制 ☑本项目绿色建筑设计等相关设计内容。【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 三 年(备注:一般为三年),指 2018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或以上职称;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或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或以上职称;
电气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或以上职称;
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以近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无。
8.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提交设计方案成果并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该项工程合同价款10%;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得到相关部门审核批复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该项工程合同价款30%;设计人提交施工图文件并完成审图备案后15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该项工程合同价款50%,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合同价款10% 。
10.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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