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宣化区春光乡曹家庄村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含送出线路)可研及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2.2 项目概况:宣化区春光乡曹家庄村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春光乡,春光乡地处宣化区中部,东与侯家庙乡为邻,南以洋河为界,西与盒子西乡接壤,北与大仓盖毗邻,区域面积38.71平方千米。春光乡境内地势北高南低,逐渐倾斜,最高海拔1106.1米,最低点海拔594.4米。项目计划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并计划于2022年6月建成投产。规模:100兆瓦。该项目已取得建设指标,正在开展备案工作,待批复文件备案后,本次招标结果立即生效,签订合同。如未获得备案或超过指标时效,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3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形地质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设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宣化区春光乡曹家庄村光伏平价上网示范项目 (含送出线路)可研及勘察设计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少3个50兆瓦及以上光伏项目(包含升压站)的设计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2个50兆瓦及以上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相关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02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0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