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型轨道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朔黄铁路原平分公司2021年重型轨道车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平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货物主要用于铁路线施工和运输材料,与其他车辆牵引、联挂进行日常作业。亦可用于调车及小运转,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000kw,还可为工程机械及事故救援提供400V、50Hz、250kVA三相交流电源。车辆需设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并有故障显示和切除装置。需设一台以上的动力源,当一台动力源发生故障时,轨道车仍可减载安全运行,以维护故障运行的可靠性。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招标范围、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重型轨道车 |
GCD-1000型 |
辆 |
3 |
合同签订180日内 |
国能朔黄原平分公司原平南站 |
2.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所投货物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轨道车的合同业绩1台/套,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