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清风湖风电场
一、招标条件
沾化新能源风电场发电潜力评估与调控灵活性提升研究科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沾化新能源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沾化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管理着一座陆上风电场——华能沾化清风湖风电场,装机规模100MW,共安装50台2MW风电机组,所发电能通过4回35kV架空集电线路送至220kV升压站35kV开关室,经主变升压后通过一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电网。
随着国家实施优化能源结构和发展低碳经济战略,以风光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流,也是各发电集团发电能力主要增长点。然而,风光随机波动的资源禀赋决定了该类电源会给电网调度管理带来不利影响。为应对风光电源随机波动的不利影响,电网调度部门对可再生能源场站并网功率考核日趋严格多样,可再生能源参与电网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调控灵活性不足问题日益凸显。为满足电网调度要求,可再生能源必须开展相关理论及关键技术研究,为风电场高效营运管理和灵活性提升提供理论指导。
项目从风电场资源禀赋和机组特性建模出发,研究评估风电场最大发电能力,计入一次调频、二次调频及调峰等不同需求下风电场发电能力评估方法;进一步基于储能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研究提升风电场调控灵活性的方案优化方法,并结合储能技术经济特征比选形成储能配置方案,为未来场站设备升级和技术改造提供科学依据。
服务期:本项目研发起止时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沾化新能源风电场发电潜力评估与调控灵活性提升研究科技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近五年(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新能源并网、储能等电力系统规划运行控制方面的类似业绩不少于两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签订时间、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1年11月5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1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