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蒙城县许疃二期、薛湖风电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蒙城县许疃二期、薛湖风电场电力电缆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许疃镇、马集镇
2.2 规模:许疃二期、薛湖风电场项目共计102MW,其中许疃二期项目51MW,薛湖 项目51MW。
2.3 建设工期:2021年5月-2021年12月
2.4 标段划分:蒙城县许疃二期、薛湖风电场项目35kV户外冷缩电缆终端头、35kV绕包式中间接头等。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为暂定使用数量,评标以暂定总价为评标价。单价保持不变,结算数量以实际使用订单数量为准。
2.6 交货地点: 华能蒙城县许疃、薛湖风电场
2.7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3项35kV电力电缆附件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业绩或投标品牌业绩均可)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 8 月 3日9:00起至 2021年 8月 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