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饶信监招字[2021]第073 号
招 标 工 程 概 况 | ||||||||||||||||
招标人名称 | 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 | 项目 | 上饶市信州区带湖片区 | |||||||||||||
项目名称 | 带湖•阳光城周边市政道路工程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投资 | 约8287万元 | 资格审查 方 式 | 资格后审 | |||||||||||||
招 标 内 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施工过程中变更及新增内容)监理。 | ||||||||||||||||
本项目监理费:101.7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 | [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 |||||||||||||||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类别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 | 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近60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度,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达到8287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上述业绩指标达到 80%即可)。监理业绩至少提供两种(含两种)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图纸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开标时,投标人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注:业绩必须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
其他监理人员 | 拟派其他监理人员证书 | |||||||||||||||
其他要求 |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2、现场拟派人员:①总监理工程师 1 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市政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②市政监理工程师3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④监理员4名,具有监理岗位证书;总计8名(以上人员必须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3、执行饶信建字【2014】17号文件,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4、外埠来赣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查实,如有虚假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若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挂靠行为,则终止监理合同。 6、若投标人正处违法、违规、不良行为处罚期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后果。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③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④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 9、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10、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或使用虚假公章的,经查实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处理。 1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赣建办【2020】3号、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严格执行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上饶市 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2、本项目执行饶建联发【2020】11号文件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 | ||||||||||||||||
发 布 时 间 | 2021年8月4日 | 报 名 地 点 | 交易网(上饶市) | |||||||||||||
联系人及 | ||||||||||||||||
招标人 | 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 | 招标代理 | 江西丰展建设 | |||||||||||||
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 系 人 | 潘女士 | |||||||||||||
联系 | 0793-8330650 | 联系 | 15779990022 | |||||||||||||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 |
注:1、本表一式四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