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2021年9-12月脱硝用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东宝工业园荆东大道99号
2.2 规模: 2*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2.5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材料名称 |
数量 |
规格 |
液氨 |
9-12月预估总量42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
氨含量≥99.9%;残留物含量≤0.1% |
2.4交货地点: 项目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
2.5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液氨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05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10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