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MW风电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各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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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容量(MW) |
单机容量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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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工投达坂城 50MW 风电项目 |
50 |
4.5MW—5.0MW |
3000 |
备注: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 投标人投标机型单机容量需满足招标单机容量要求。
3. 交货日期、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本身或其分/子公司人员应具备相关风机设备维修资格,以便后续开展风机五年质保期内运维工作。
(4)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 近 36 个月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近 36 个月,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系统内所履行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合同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诉讼的声明函。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机型需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四卷内所列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3.2 专项资格要求
(1)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 1500MW 以上。
(2) 每种投标机型须有设计认证(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并提供设计认证全文),每种投标机型须有 50MW 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且每种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能超过设计认证中轮毂高度 10%。
备注:装机数据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
3.3 其他资格要求
(1)各标段总装机容量允许±1 台单机容量的偏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8 月 6 日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