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一次风机节能型叶轮研究与应用实施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燃煤锅炉一次风机节能型叶轮研究与应用实施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惠州热电分公司,项目单位为: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
2.1.1选型设计所需的性能测试,现场采集一次风机和锅炉运行的相关数据以及煤质等数据,在不同负荷下进行试验,得到一次风系统阻力特性曲线,主要包括风机的工况、出力、电流、风门开度、振动等,并出具完整的试验报告。
2.1.2报价人根据风机性能试验结果所确定的风机设计参数,对风机的叶片、蜗壳内通流部分、入口调节挡板等进行设计,并在试验台进行比例缩小后的模型机试验。出具报告,提交采购人进行评审。
2.1.3报价人负责节能型叶轮研究范围内的实施,以及设备、材料等的加工、供应。包括原一次风机叶轮组件的拆卸,新叶轮组件的加工以及安装,集流器和蜗壳的改型安装,入口调节挡板的改型以及安装,各部间隙调整等。
2.1.4报价人负责叶轮改型后的调试、节能效果自评价工作,并出具试验报告,包含新的风机性能曲线等。
2.1.5本项目为科技研发类项目,报价人负责记录所有实验数据及内容,并协助采购人在项目结束后6个月内完科技成果、科技论文各1篇,科技论文要求达到在有ISSN和CN刊号的国家二级刊物上发表的等级,科技成果达到国家能源集团省公司级评选活动三等奖及以上的等级。
2.1.6本项目不包含叶轮改型后的性能考核试验(由招标人单独外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不包含脚手架、保温的拆装。
2.1.7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预计2021年11月24日完成。
2.1.8项目实施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火电机组风机叶轮节能改造或风机叶片改造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6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