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卸煤系统和储煤场地扩建工程钢结 构供货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福建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卸煤系统和储煤场地扩建工程钢结构供货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建可门电厂原规划容量为8×600MW燃煤机组。一期工程总体规划将电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分为两个单元,按4台机组为一个单元进行规划。第一单元公用系统按4×600MW机组考虑,已建设完毕;第二单元按4×600MW机组进行初步规划,本次将电厂第二单元规划容量改为4×1000MW燃煤机组,三期建设2×1000MW燃煤机组(同步建设尾部烟气脱硫和脱硝装置),留有再扩建2×1000MW燃煤机组条件,做到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钢结构供货】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等级要求: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钢结构制造一级及以上资质。 6.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两项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10 11:00到2021-08-1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10 11:00到2021-08-1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