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际能源先行区(东南总部)产业规划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际能源先行区(东南总部)项目由一个总部经济园(占地面积约48亩)和一个风电产业园构成。项目计划以产业研究为着眼点,统筹两个协同园区的产业规划。
服务范围:本次产业规划的研究范围包括福州总部基地及漳州风电产业园区,为科技研发与工业生产协同模式,主要以双园项目为研究标的。
工作内容:以国际能源先行区(东南总部)为统一部署,协同福州总部园与漳州风电产业园,做好产业规划,做好新能源与外延、研发与生产的产业协同(详见第五章产业规划任务书)。
控制价为12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为国家级或省市级的产业园区或开发区提供过策划或产业咨询服务或招商及顾问服务或相关产业发展或战略咨询服务至少2个业绩。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8月 11日9:00起至 2021 年 8 月17 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