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场光传输 放大器设备采购、目视化标识标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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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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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 H4#、H7#海上风电 场光传输放大器设备采购 |
如东 H4#、H7#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各增加 4 套光放+4 套色散补偿, 两个项目共计 16 套光放+16 套色散补偿;投标人负责设备其配套线缆、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工厂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交货、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设备验收、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 |
7 天内备货,3 个工作日完成安装验收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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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 H4#、H7#海上风电 项目目视化标识标牌 |
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江苏如东 H4#、H7#海上风电项目目视化标识标牌及安装辅材的供货,并负责陆上集控中心道路交通标志、展板的布置安装。 |
50 天完成交货安装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 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经营状况良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江 苏 如 东 H4#、H7#海上风电场光传输放大器设备采购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权威机关颁发的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2. 投标人近 5 年内(2016 年 7 月 1 日至截标时间)需具有至少 2 个江苏地区电网或发电厂光传输设备的供货调试或施工业绩,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招投标方盖章页、验收文件证明,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应具备通信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项目经理需具备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
2. |
江 苏 如 东 H4#、H7#海上风电项目目视化标识标牌 |
投标人近 3 年内(2018 年 7 月 1 日至截标时间)具有至少 2 个标识牌制作业绩。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供货清单(不带价格)、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8 月 18 日全天
网站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