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盘石水电厂生态流量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漳平市永福水电发展 系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 的全资子公司,其下属的南盘石水电厂位于漳平市永福溪主干流中游,坝址位于漳平市永福镇南盘石村。南盘石水电厂坝厂间存在减脱水河段长7.5km,为落实绿色水电发展,有效解决减水脱流问题,保证河流生态流量,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因此,在拦河坝下游侧实施生态流量下泄,确保下游脱水河段的生态流量达到漳平市水利局要求的最小生态流量考核值为0.721m3/s。隧洞控制爆破开挖工期为6个月,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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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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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盘石水电厂生态流量改造 |
从大坝导流洞出口段新开一条生态取水隧洞(长度165.0m)和发电引水隧洞(桩号0+150.0m处)垂直相接,并用放水钢管从发电引水隧洞取水,引回到坝址下游下泄生态流量。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盘石水电厂生态流量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事过类似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附业主/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采纳)。
5.财务要求: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6.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提供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近十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从事过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单位证明和工作简历,须提供2019-2020两年度社保缴交证明材料,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12 11:25到2021-08-18 18:3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12 11:25到2021-08-18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