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区部分堤防杀青除杂、堤防除险加固、泵站清淤工程
磋商邀请公告
衡阳市城区部分堤防杀青除杂、堤防除险加固、泵站清淤工程(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21]-020043,委托代理编号:0623-2181N2624067)进行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21]-020043
委托代理编号:0623-2181N2624067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310239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 包:
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1310239 |
1310239 |
12171 |
包详情:
包名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B0899-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其他工程 |
|
1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磋商文件
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均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并作出承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1年3月-2021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
(4)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8月13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17:00止,每天8:00时- 17:00时止(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没有购买磋商文件的,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5、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衡阳市 平台 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09时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8月26日09时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
衡阳
异议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