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项目工程监理(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日 期:2021年8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才公寓项目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112-47-03-08638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为装配式建筑,总用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8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870平方米,地下室30000平方米,具体建筑规模、指标和要求以规划批复和发包人要求为准,可研估算中工程费用总投资56281万元。本项目为非涉密项目。 2.1.3工程建设
人才公寓项目工程监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1.4工程投资额:工程费用总投资56281万元。
2.1.5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采购范围:提供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工作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等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勘探、临设等)、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结构工程(装配式结构)、机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和桥梁工程等)、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提供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项目的环境保护、白蚁防治、检验检测、水土保持等监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其中:
(1)施工准备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到工程开工之日;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委托人下发开工令或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之日止;
(3)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
(4)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至委托人审定。
2.2.3监理服务期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现场服务期限自2021年09月15日始,至2023年09月15日止,监理具体进场日期以委托人通知为准,监理现场服务期限自监理进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最高投标限价:8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4投标人自2018年5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工程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并盖公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5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
证明材料: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执业资格注册证书、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期间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盖公章。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站相关信息打印件,并盖公章)。
3.7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和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盖公章。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惩戒范围的,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证明材料:提供盖公章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要求,在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年8月13日10时00分至2021年9月3日 10时0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
(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网站发布,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下载。
4.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3日10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13日10时00分至2021年9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通过网站(网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U盘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时30分至2021年9月3日10时00分。 (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U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U盘。 5.4 开标时间:2021年9月3日10时00分。 5.5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6.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布的文本为准。 7. 招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