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第一批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2021年第一批信息化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82138 1.3 专业机构管理应用建设(公司食堂管理系统)
信通
108.50558
1
7-1
分省公司专业机构管理应用建设(公司食堂管理系统)
108.50558
/
108.50558
1
8
财务管理应用(涉税风险及智能套打管理)建设项目
信通
219.98003
1
8-1
财务管理应用(涉税风险及智能套打管理)建设项目
219.98003
/
219.98003
2
9
个性化业务组件及数据应用开发实施项目
信通
265.8746
1
9-1
个性化业务组件及数据应用开发实施项目
265.8746
/
265.8746
3
10
2021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框架采购
数字化部
200
1
10-1
2021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框架采购
200
/
/
2
11
个性化财务管理数字应用建设(电费省级集中)项目
信通
138.47793
1
11-1
个性化财务管理数字应用建设(电费省级集中)项目
138.47793
/
138.47793
1
注:
本项目第1标的至第9标的、第11标的采用专项招标方式,其中第1标的采用下浮系数报价(具体结算方式详见技术规范书和合同模板),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其余标的采用金额报价方式且设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其中第2标的、第5标的至第9标的、第11标的设置投标分项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报价明细表)],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
本项目第10标的采用框架招标,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框架结果适用项目范围为招标方负责采购实施的信息化项目,且项目可研估算中(如有概算则以概算为准)列支了相应监理费用;招标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范围,框招标的统计需求量为预估量,最终需求量以实际签约量为准;结算时具体以各项目对应服务内容监理的费用金额按照该项目估算或概算(如有)执行(具体结算方式详见技术规范书和合同模板);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
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投标人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1、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如果生产厂商直接投标,则不需要),并且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 信通 2021年网络安全软硬件采购项目-特权账号管理系统购置 | |
2 | 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如果生产厂商直接投标,则不需要)。 | 信通 2021年局域网建设与改造-SDN网络建设购置,信通 2021年局域网建设与改造-负载均衡设备购置,2021年存储设备采购-磁盘阵列扩容(日立)购置 | |
3 |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2021年信息化项目前期专项(可研及投资估算编制) | |
4 | 1.投标人须具有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资质(投标人需提供CMMI证书复印件)或软件企业认证证书(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在2018年以来(以合同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信息系统开发或实施同类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复印件)。 | 客户服务平台(个性化业务组件及应用-智能营财对账及银电联网服务监控优化)建设项目,分省公司专业机构管理应用建设(公司食堂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应用(涉税风险及智能套打管理)建设项目,个性化业务组件及数据应用开发实施项目,个性化财务管理数字应用建设(电费省级集中)项目 | |
5 | 投标人2018年以来具有信息类项目监理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 2021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框架采购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8. 招标业务咨询
(1) (2)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