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北方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网络安全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网络安全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概况:
随着集团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对网络安全的管理要求不断提高,从近三年北方公司开展等保测评工作和护网工作以来,北方公司所属各单位缺乏必备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按照集团公司网络安全建设基线要求和网络安全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北方公司网络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本项目重点强化内外网广域网边界的安全防护能力,优化网络安全策略配置,进而提升基础网络设施和关键业务系统的防护能力。
本次项目建设单位包括:北方公司本部、乌海热电厂、蒙西发电厂、海勃湾发电厂、临河热电厂、乌拉特发电厂、达拉特发电厂、包头第一热电厂、包头第二热电厂、包头第三热电厂、金桥热电厂、丰泰发电公司、丰电能源公司、上都发电厂、兴安热电公司、锡林热电公司、魏家峁煤电公司、和林发电厂、龙源风电公司、北能公司、高头窑煤矿、铧尖煤矿。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网络安全基线要求进行设计,能够与集团公司统一部署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无缝对接。拟选用国产主流厂商产品。北方公司本部内外网广域网边界各部署一台高性能下一代智能防火墙,内外网各部署一套漏洞扫描系统(风险评估)、一套全量数据处理系统,21家下属单位内外网广域网边界各部署一台高性能下一代智能防火墙。
2.2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3 建设工期:35天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北方公司本部智能防火墙2台、漏洞扫描系统2台、全量数据处理系统2台,下属单位智能防火墙42台。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北方公司本部及所属21家下属单位信息机房。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完成,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包含网络安全系统集成或服务的供货合同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设备名称、供货清单、签订日期、签字盖章等内容)。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23日9:00起至2021年8月3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