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号: |
GT202108001212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类型: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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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08-26 12:00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1-08-28 12:00 |
开工时间: |
2021-09-1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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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a>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间内;
(3) 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内容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内容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
(4) 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3资质等级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截至响应截止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3.4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三体系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为“有效”状态)。
3.5财务要求: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应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7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需具有至少3项10kV及以上备用电源工程或升压站施工或线路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业绩认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体详见 公告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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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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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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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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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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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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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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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10kV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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