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伊犁新矿煤业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犁新矿煤业 取水许可证办理项目
项目编号:SNZB-XKHK- D20212-0307
伊犁四矿每年使用伊犁河地表水50万立方米,井下排水120万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水资源属国家所有,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为确保矿井合法依规使用水资源,申请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一是对煤矿运行不正常的计量设备进行更换,对缺乏计量的用水环节进行加装计量设施,对安装完成的计量设施设备进行调试;二是编制《伊新煤业取水工程建设与运行报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协助矿方取得黄委取水校验专家验收意见;三是编制《伊新煤业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完成《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及相应工作;四是提供《取水许可证》办理全过程计校咨询服务。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整体进行招标)
2.3.1对煤矿运行不正常的计量设备进行更换,对缺乏计量的用水环节进行加装计量设施,对安装完成的计量设施设备进行调试(20套管道式超声波流量计);
2.3.2编制《伊新煤业取水工程建设与运行报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协助矿方取得黄委取水校验专家验收意见;
2.3.3编制《伊新煤业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完成《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及相应工作;
2.3.4提供《取水许可证》办理全过程计校咨询服务。
2.4 质量目标
申报材料获得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并下发证书,所采购设备质量合格、测量准确。
2.5进度目标
项目施工工期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2个月内完成相应计量设施安装、更换及调试工作;3个月内完成《水平衡测试报告》;5个月内完成《伊新煤业取水工程建设与运行报告》,并协助矿方取得黄委取水校验专家验收意见;6个月内完成《节水型企业申报书》。
2.6价格目标
本次招标控制价控制在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关营业执照有效;
3.2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平衡测试业务范围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单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与新汶矿业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未发生过法律纠纷或诉讼;
3.7自2019年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针对煤矿的取水许可证办理、水平衡测试、节水型企业申报等2项业绩,并提供上述业绩的证明材料。
3.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3日起至2021年08月30日止,登录()注册账号(客服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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