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区 一、招标条件 天津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场平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0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500KV升压站场平】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4项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截至投标截止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20 17:00到2021-08-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20 17:00到2021-08-26 17:00。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联 系 人:柴 源 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 |
天津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场平工程标段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