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露天矿172吨级矿用卡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伊敏露天矿
2.2 规模: 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2700吨
2.3 建设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35立级机械挖掘机1台。
2.6 交货地点: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伊敏河镇伊敏物资供应部
2.7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少于5台本次投标产品在国内的使用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同时须提供用户出具的相关使用业绩证明。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3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