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宁夏智能化集中供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宁夏智能化集中供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大坝电厂和灵武电厂为热源,采用长距离大温差集中供热技术,主要为银川市、贺兰县、吴忠市及主管网周边村镇供热,同时为一二期供热工程银川市1000万㎡提供热源,吴忠市1000万㎡供热面积由一二期供热工程热源灵武电厂替代供热。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4月2日下发的《关于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开展供热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国能宁电企〔2021〕114号),本项目需要编制预可研报告为项目立项提供依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国能宁夏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预可研报告和可研报告编制,并组织两个报告的审查,取得可研审查意见。
国能宁夏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接带供热面积5003.94万㎡,用户热负荷暂按照46.4W/㎡考虑,主要进行供热管网、升压泵站、隔压泵站、自营换热站等建设,不建设趸售换热站。具体工作范围见技术规范书。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直到获得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为止。暂定2021年9月20日开始,至2022年3月20日结束。
序号 |
内容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可研工作启动。 |
2021年9月20日 |
2 |
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 |
2021年9月25日 |
3 |
完成预可研报告编制、内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修编。 |
2021年10月20日 |
4 |
完成项目立项 |
2021年11月30日 |
5 |
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部审查,按审查完成修编工作。 |
2022年01月20日 |
6 |
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外审。 |
2022年02月28日 |
7 |
获取审查意见,提交最终报告。 |
2022年03月20日 |
2.1.4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份管网以热水为输热介质、主供热管道输送距离不低于20km且管径不小于DN1200mm、单个供热工程供热面积在1000万㎡及以上且已投运的供热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25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01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