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河北公司邯郸退城进园工程翻车机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205613,招标人为 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邯郸热电退城进园替代工程,拟建设安装1×350MW超临界参数燃煤热电联产机组+1×154MW背压机组,配1台1172t/h煤粉炉和1台670t/h煤粉炉。年燃煤量约120万吨(设计煤种),拟采用神华集团的神华混煤3号-4800作为主要煤源。本工程卸煤装置拟采用一套单车翻车机系统卸煤,厂内铁路专运线设3股道,即1股重车线、1股空车线和 1股走行线。空车线和重车线的有效长度均满足整列车进厂条件,牵引定数按6500t考虑,长度按铁路部门要求的整车进厂条件为1050米。翻车机受煤斗上面设有斜蓖振动筛,用于分离来煤中的大块。翻车机受煤斗出口给煤设备为皮带给煤机,出力Q=0~900t/h,每台翻车机配2台皮带给煤机,总出力与翻车机卸车出力相匹配,从而保证了卸到煤斗中的物料能及时排出。本工程在翻车机周围设置1套干雾抑尘装置,干雾抑尘装置安装后应达到的效果:现场粉尘浓度检测执行GBZ/T 19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设备投运后现场粉尘浓度符合以上标准要求。招标范围:国家能源集团邯郸热电退城进园替代工程配套的1套“C”型翻车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1套振动斜煤篦;2套皮带给煤机的制造、检验、指导安装、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同类型(“C”型单翻,重调牵引力≥6000吨)翻车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0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