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二四建设 (以下简称“招标人”)已承建 仓北大道北、老204国道西侧地块安置房工程 ,现拟对该项目的 桩基工程 施工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相关招标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⒈工程 ⒉工程建设 三、资格审查方式(请在正确选项前面打√)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四、承包方式 4.1 □包人工及辅材,主材甲供(材料供应范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2 √包工包料(材料供应范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3 □其他: / 。 五、工期要求 1、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9月 20 日(实际按甲方进度安排执行); 2、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 11 月 20 日(实际按甲方进度安排执行); 3、合同工期:60日历天。 六、工程质量(请在正确处划√) 优良 √一次性验收合格 其他(请注明) ;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 元(大写: / ); 图纸/技术资料押金:人民币¥ / 元(大写: / )。 7.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8.1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当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有从事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 8.2 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8.3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请在正确处划√)资格; 8.4 企业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无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且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施工项目; 8.5 投标人参与投标后,必须通过招标人的供方评价审核后,才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无论投标人得分排名情况如何,未通过供评,不能成为中标人。 九、资格后审须知: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招标公告时不需要提供) 本次采购招标为公开后审,投标人在编制标书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文件(签字盖章后转换为PDF格式文件上传附件,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废标): 9.1 企业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应当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2 企业近三年安全、质量事故、诉讼及仲裁等情况说明,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附网上查询记录截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9.3 近三年(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桩基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与本次招标金额相当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清单(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材料、中标结果公示网站查询页)等相关资料。 9.4 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9.5 项目组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相关专业证书,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安全B证,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 9.6对本次递交资格审核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十、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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