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安县大冲乡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咨询技术服务预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安县大冲乡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咨询技术服务预招标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大冲乡乡政府南侧;为地面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为51.05184MW,用地面积约1183 亩,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
2.2 服务内容: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项目的土建、安装、调试工作,包括设备、土建、基础施工检查验收、安装控制、设备调试和验收工作监理等,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履行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职责。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3 服务期:直至项目完成达标投产后。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吉安县大冲乡光伏发电项目监理咨询技术服务预招标。
2.5生效条件:本项目通过集团公司备案。如果备案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须独立承担并完成5个以上(含5个)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屋顶光伏工程除外)施工监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及相关验收或投产证明)。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至少具有1项光伏工程作为总监的监理服务业绩(提供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文件及作为总监的证明文件等)。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3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18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