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海外新媒体运营推广及广告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受 贵州茅台酒进出口 委托,对 茅台海外新媒体运营推广及广告宣传项目 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 和贵州省 上同时发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
招标编号: GZGC-2021-F79
二、项目内容:
1.招标内容: 开展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linkedIn、Pinterest、VK等知名海外新媒体及“茅台国际”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推广及广告宣传。
2.服务期: 本次招标服务期原则上为三年,投标人报价按一年服务期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一经接受,即为一年服务期的费用。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
3. 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下载的报告)。
(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下载的报告)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中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1 2021 年 08 月 31 日至 2021 年 09 月 06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包),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5.1 (
六、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 2021 年 09 月 23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开标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九、
名 称:贵州茅台酒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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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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