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昌江核电进度管理系统及咨询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一套进度管理系统,并提供为期一年的进度咨询服务,以及相关的培训。
项目建设要求:通过规划,符合昌江公司实际、完备有效的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平台总体思路、方案及实施规划;并提供相关软硬件,及产品安装(服务器端、客户端)和系统培训,和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有至少一个核电行业进度计划管理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31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06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