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湖南湘江智能科技创新中心 的委托,对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城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测算项目(委托代理编号:0623-2175N3115078)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0623-2175N3115078
2、采购项目范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城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测算项目,对规划片区内土地一级开发投入产出测算分析,在现状摸底和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对征拆成本、工程建设成本、财务成本、管理成本、土地出让产出等进行测算,为湘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城选址方案和开发模式提供合理化建议,为产业新城提供依据和指导。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采购项目预算: 74.68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办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需自行提供说明多证合一情况(格式自拟),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近三个月均指: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
6.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同时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评定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7、拟任本项目的
8、拟任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违反上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采购活动的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 8 月 31 日起至2021年 9 月 7 日止,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
3、获取磋商文件的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14 日 14:3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 9 月 14日 14:3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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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